一、源起
本所為幫助急難家庭之幼童,於家庭遭逢變故無力繳納學費之際,仍有良好的學習環境,特指示辦理補助幼童就讀員林鎮立托兒所。
二、依據
鎮長交辦事項。
三、補助對象
凡設籍且實際居住本鎮,因家庭遭逢變故等因素,致生活陷困,無力繳納學費者為限(如已接受政府機關、社會團體、善心人士等補助,為避免
資源重疊浪費,不得重複補助,但得以補差額方式辦理)。
四、申請程序
由本所社會課函請各里辦公處對於前述對象者依限查報,並詳填申請表及檢附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、全戶財稅資料(得由申請人提供或本所查調)及相關証明文件,以利審查。
五、審查
經書面初審後交由本所審查小組實地訪視。
六、補助方式
符合補助者,核予部分或全額補助。
七、經費來源
由本所編列預算或個人及民間團體自由捐助之款項支付。
八、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視實際狀況酌情處理之。
九、本實施計畫於奉准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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